科技中心/綜合報導
日前在中國北京市工商局公布商標侵權的案件中,有二款手機遊戲因侵犯「海賊王」商標法,而被懲處 2937 萬人民幣(折合約 1.3 億台幣)的罰鍰,但諷刺的是,該筆罰鍰的金額,並非繳給版權方集英社,而是給了一間北京隨手互動訊息技術的公司。
▲中國大陸搜查商標侵權案。(圖/翻攝自中國海淀工商分局)
根據中國海淀工商分局的公告指出,《口袋海賊王》、《街機海賊王》透過第三方平台,利用儲值消費服務營利的手機遊戲,經最終調查結果,因侵犯到「海賊王」的商標權,因此判定該二款手機將處以 2937 萬人民幣的罰鍰。其中處理本次案件的中國海淀工商分局,也因此獲得在中國被譽有中國商標屆奧斯卡美稱「商標保護獎」。
▲因海賊王三字侵權的手機遊戲。(圖/翻攝自優游網)
▲因海賊王三字侵權的手機遊戲。(圖/翻攝自《口袋海賊王》官網)
只是諷刺的是,根據T客邦報導指出,本次將近 3000 萬人民幣的罰緩,其實不屬於持有《ONE PIECE》版權的集英社,而是歸屬在北京一間名為隨手互動訊息技術的公司。
該公司與《ONE PIECE》或集英社沒有關聯,至於為何會有這樣的結果?其實原因在於 2007 年 7 月集英社在中國註冊《ONE PIECE》商標時,唯獨漏了「海賊王」的商標,之後同年 8 月便被北京隨手互動訊息技術公司給註冊,事後集英社也無法註冊回來了。如今又有誰知道十年後,因「海賊王」三字讓這間公司突然賺進 3000 萬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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