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晟彥/綜合報導
知名實況主「丁特」2021年9月因「紫布事件」開罵《天堂M》代理商「遊戲橘子」遭提民事訴訟,在今年4月雙方正面在新北地院開庭。經過近半年,開庭結果仍未有結果,但丁特18日下午於臉書發表聲明表示至今仍未收到遊戲橘子任何補償、善意回應,因此決定主動提告遊戲橘子,並求償2070萬,再度引起熱議。
丁特表示,自己在這三個月從未收到遊戲橘子的任何善意回覆、補償,得到的僅有414萬的損失以及被上市公司控告。對此,丁特說自己的公開信至今10個月都沒有得到回覆,他們對於我的公開信置之不理也隻字不提,即便他們被千夫所指、即便公平會認證他們欺騙消費者,他們也不願說明真相以及對我撤告,仍然持續將我送上法院的被告席折磨我、讓我一個人承擔上市公司動用律師團告我的壓力。
因此,他也決定「不忍了」,並委託律師已對遊戲橘子提起消費賠償的訴訟,將求償2070萬,扣掉自己的損失後,其餘1656萬將全數捐出。
丁特聲明全文:
遊戲橘子因廣告不實遭公平會裁罰兩百萬,已經是3個月前的事了,而身為最大受害人之一的我,至今仍然沒有得到遊戲橘子的補償甚至是任何善意的答覆。
我得到的除了高達414萬元因誤信橘子廣告,受騙消費紫布的損失之外,還得到了一張遊戲橘子身為堂堂上市企業,卻以法律訴訟箝制我控訴他們欺騙消費者的訴訟狀,而這樣的一家遊戲公司在過去兩個月的營收依然高達24億元新台幣,也許台灣人都是善良的吧,可以輕易的原諒或遺忘。
可是我始終忘不了,遊戲橘子明知紫布機率遠低於韓版,卻仍然在官網公告「所有機率與韓版一致」欺騙消費者,又在二周年記者會上向玩家保證「台版機率都是跟韓國一模一樣的,不用擔心我們去竄改機率。」
我始終忘不了,遊戲橘子告我的聲明當中提及「丁特應負起公眾人物在法律上應盡之查證義務,亦不應持續散播不實訊息。」
卻漠視自己身為上市企業的社會責任,不願意公布紫布的數據和事實的真相,明明所有證據都在遊戲橘子的手裡,們不公布卻要求我善盡查證義務?一個消費者花費了4百多萬元實測,也做過科學統計得證了「遊戲橘子騙人」這個結論,我不曉得作為一個玩家還能查證到什麼地步?要潛入遊戲橘子的伺服器翻出紀錄才算真正意義上的查證嗎?
花費無數光陰與金錢支持這款遊戲,發現遊戲的瑕疵後善意地向代理商提出,卻始終得不到合理的解釋,還落得被他們親手送上被告席的下場,即便如此,我仍本著明究事理的精神,向他們發了一封公開信(https://www.facebook.com/DinTerlol/posts/461012938716468/)
希望橘子不要拿遊戲玩家供養他們的錢來請律師團告玩家,也希望他們可以顧及廣大玩家的權益、承擔起自己應負的社會責任。
而事到如今,十個月的時間過去了,他們對於我的公開信置之不理也隻字不提,即便他們被千夫所指、即便公平會認證他們欺騙消費者,他們也不願說明真相以及對我撤告,仍然持續將我送上法院的被告席折磨我、讓我一個人承擔上市公司動用律師團告我的壓力。
然而真相是什麼?我相信大家心裡都已經有數了,如果一個企業可以為了利益罔顧人性,都已經被公平會認證廣告不實了還堅持以訟逼民,那麼我想我也不必再當一個善良的台灣人了。
雖然我曾經也想當個好人,把事情的真相釐清、讓犯錯的人把責任扛起,可我發現社會好像不適合這樣的好人生存,
真相是什麼重要嗎?對於遊戲橘子來說,厚著臉皮欺騙消費者三年,再用騙來的錢請律師團告他箝制他的言論,然後笑著收下每月十幾億的營收比較重要吧?
所以我也不忍了
我已對遊戲橘子提起消費賠償的訴訟,根據消保法第51條「因企業經營者之故意所致之損害,消費者得請求損害額五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向遊戲橘子提出2070萬元(414萬*5)的損害賠償,遊戲橘子從2019年開始就明知或可得而知機率遠低於韓版,卻一路宣傳到去年害我受騙上當,我不知道一間上市企業明知廣告不實卻依然宣傳不實內容,欺騙消費者超過三年能不能算故意,但我也想不到有任何過失的可能性,若真是過失非故意的話,我去年直播檢測機率2.3%遠小於韓版10%就應該要好好處理,負起賠償責任了吧?只會一直堅稱本公司絕不可能調整機率,原來是機率早在2019年就調整好了啊?
這筆損害賠償若判賠下來,扣除我個人414萬的損失之外,其餘1656萬元會在一年內全數捐出,作為教育及弱勢醫療之用途,希望在大家支持我追尋真相與正義之餘,我也能以這筆得來不易的正義回饋給社會;也希望所有受害的玩家可以勇敢站出來,爭取自己的權益,不要讓卑劣的財團覺得我們人傻錢多好欺負。
2022/09/18 Di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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