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LOL》看台灣黯淡電競路…TOP10選手獎金破千萬 台無人入榜

記者蘇晟彥/綜合報導

近年受到新冠肺炎(COVID-19)肆虐影響,許多產業包含旅遊、運動及任何需要出外的行業都深受打擊,卻意外讓遊戲、電商依靠網路所發展的產業相對成長,其中「電競」這個項目因為不需要出門,只需要備妥配備就能在線上觀看,意外讓產業更蓬勃發展。而根據Global Esports Market Report資料顯示,電競市場的產值從2017年的1802億台幣年年高升,到了2020年更是成長276%來到4975億,成為不可忽視的市場。

※電競市場產值預估包含
1.周邊商品、門票收入
2.出版商稅收
3.品牌收益(廣告、權利金、贊助)

▼電競全球產值從2017年1802億到2020年成長276%達到4975億。(圖/記者蘇晟彥製表/資料來源:Global Esports Market Report)

▲▼        電競年產值收入。(圖/記者蘇晟彥製表/資料來源Global_Esports_Market_Report)

說到台灣電競,從早期星海爭霸、魔獸世界、CS:GO等等,成為電競項目的遊戲可謂不少,但說到最受到歡迎,也是討論度最高的還是非《英雄聯盟》(League of Legends)莫屬。

根據官方資料統計,在2019、20年的世界賽,光是在世界賽38場的Play-in中,總觀看時間就超過10億小時,平均觀看人數更創下2304萬人同時在線,跟一整個台灣所有人口一樣高,每年所提供的總獎金年年升高,在2018年創下高峰來到650萬美金,讓世界各地的戰隊趨之若鶩的成立,就是為了搶奪世界冠軍的榮耀以及這不可忽視的高額獎金。

當然,由官方所提供的賽事獎金,或許根本不值得一提,從《英雄聯盟》所產生的電競明星效益才是真正受到重視的一環。以2020年驚動台灣的蛇蛇(胡碩傑)簽約金為例,當時TSM以2年600萬美金(約台幣1.7億元)簽下,更別提世界前十大電競明星的身價,根據Esportsearnings資料統計選手賽事獎金收入(非正式數字,僅供參考),像是許多LCK賽區選手Faker、Bang、Duke等,從所獲得的獎金就超過億元,更別提這份統計並未包含代言、實況、戰隊簽約金等等其他收入,以Faker為例,在成為永恆神話後,戰隊T1在2020就邀請Faker入股,不僅是因為他選手身分帶領隊伍屢次前進世界賽,更因為他「明星效益」極高,只要有他在的地方就會有源源不斷的錢滾進來,基於這些因素,讓電競產業成為無數年輕人嚮往之地。

▼《英雄聯盟》Top10選手職業生涯收入(不包含Karsa,僅列出參考,其排名為13)。(資料來源:Esportsearnings)

▲▼             。(圖/記者蘇晟彥製表)

▼《英雄聯盟》2020世界賽就創下2304萬人同時在線的驚人收視。(圖/翻攝自Riot官網)

▲▼          英雄聯盟   。(圖/翻攝自RIOT網站)

▲▼          英雄聯盟   。(圖/翻攝自RIOT網站)

儘管電競產業已經成為全世界注目的市場,但將焦點放回台灣,眾所皆知,台灣電競熱潮真正開始燒起來,應該可以歸功於2012年台北暗殺星(下簡稱TPA)拿下《英雄聯盟》世界冠軍,當時轟動的程度絕不亞於體育健將們在奧運獲得金牌。或許是當時電競這個比賽項目一直都只在國外受到歡迎卻意外奪冠成為新聞,也或者是當時天價100萬美金的獎金讓所有玩家興奮,也或許是當時Garena明確的創立戰隊制度,在薪資福利等條件,讓父母開始覺得「或許電競也能讓我的小孩照顧好自己」,也或許是當時政府「跟風祝賀」讓電競被看到,爾後《英雄聯盟》成為台灣觀眾最熱衷的電競項目。

但從2012年走至今,也將近10個年頭,有多少人「看見」台灣電競的希望?似乎在當年政府一頭熱「沾光」下漸漸消失,儘管在2017年文化部公布「文化獎項及電子競技專長類別替代役評選作業規定」,但僅僅提供10個免役名額,但完全忽視的是,電競選手的黃金年齡幾乎都在16至20歲這個階段,當年紀大了、反應慢了,剩下的只有沒有光芒的未來,就如同曾在2001年拿下世紀帝國2世界冠軍的「電玩小子曾政承」,相較於當時已經發展成熟的韓國,被擊敗的亞軍獲得上億簽約金,而他則吞沒於現實的巨浪下,或許不能將全部主因都究責於政府上,但或許如果政府能夠重視這個問題,憑藉台灣是「課金國」的實力,在電競項目上必能有所突破。

而在近年,雖然在今年的全國運上,將《爐石戰記》、《英雄聯盟》首度納入在比賽項目之中,在明年的杭州亞運也將有國家代表隊前進廝殺,但對於有電競夢的年輕人來說,一味的用獎金吸引大家目光,反倒要思考包含選手兵役、升學問題;列入國家奬勵項目、專用培訓、比賽場舘等等,建立起完善的制度讓電競產業能夠發展,或許之後我們看到台灣人站在世界舞台上時,就不會掛著別的國家的隊服,而是用台灣隊伍的身分揚名立萬,是吧?

電競替代役評選資格(三項滿足任一條件即可):

(1)參加由奧林匹克理事會所認證之電競賽事,並獲得第3名(銅牌)以上成績者。
(2)近5年參加國際電子競技聯盟(IeSF)舉辦或委辦之電子競技賽事,並獲得第3名(銅牌)以上成績者。
(3)曾參加具規模職業電子競技賽事,並具有1年以上職業選手資歷者。

資料來源:Global Esports Market ReportRiot官網Esportsearnings

關鍵字:數字新聞LOL世界賽英雄聯盟FAKERKARSA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ETtoday著作權聲明]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