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智仁/新北報導
先前「遊戲橘子」向知名實況主「丁特」提起民事訴訟,事隔四個月雙方在新北地院首次開庭,「丁特」在三位律師的陪同下到場,開庭過程約進行30分鐘,雙方就各自立場進行表述,而法官則要求兩邊於5月13日、6月8日做出更詳細的書狀回應。
▼丁特至新北地院開庭。(圖/記者蘇晟彥攝)
開庭過程中,首先「遊戲橘子」方認為「丁特」於直播中提到,「詐騙集團、誘導賭博」等類似字眼,因此提起妨害名譽之訴訟。針對此事,「丁特」方回應,「遊戲橘子」身為上市公司,須具備詳細說明的公告義務,然而原告無法提出具科學證明的證據及內容,甚至有公開管道可以說明也置之不理,「丁特」本人更親自向法官表示,「我是以消費者的身分控訴遊戲橘子廣告不實,其所公布機率根據科學計算之後落差甚大,因此我感到非常生氣與憤怒。」
緊接著,法官詢問「遊戲橘子」方,是否認為「丁特」實況中的所有發言都有侵權行為,對此原告回應,「當然不是,我們後續會詳細整理直播中哪幾句話涉及妨害名譽。」後續,「遊戲橘子」方更表示,「我們並不是要求金錢賠償,主要是因為丁特身為直播主具有相當程度的聲量,甚至有點接近自媒體,既然如此,丁特就必須要有查證義務,我們希望他能夠詳細澄清,並正視自己的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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