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審外資介入企業經營爭奪技術外洩 林志潔:可參考歐美澳新法案

▲▼交通大學科技法研所特聘教授、金融監督管理與公司治理中心主任林志潔。(圖/記者李蕙璇攝)

▲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特聘教授、金融監督與公司治理中心主任林志潔。(圖/記者李蕙璇攝)

記者李蕙璇/台北報導

針對立委多次質詢國內企業有陸資入股情況,學界指出國際趨勢已愈了解經濟產業與國家安全的重要性,美國、歐盟及澳洲都相繼通過新法案,更進一步嚴審外資投資、併購通訊、半導體等交通運輸、科技產業做好防護。

交通大學科技法研所特聘教授、金融監督中心主任林志潔表示,避免中資藏身於外資背後,透過多層次投資之方式,規避我國現行對陸資來台投資的相關規範,達其來台投資行為甚或介入經營權爭奪目的,而對我國國家安全造成威脅。

美國在2018年通過「外來投資風險審查現代化法案」(Foreign InvestmentRisk Review Modernization Act, FIRRMA),該法案欲透過翻修當前美國政府審查外資企業併購美國企業的國安審查機制,以強化美國在面對引發國安疑慮之外資併購的抵禦能力。

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也在2019年通過第一個「中資條款」,尤其針對中國資金將嚴加審視境外投資、收購關於運輸、通訊、半導體、人工智慧和機器人技術等產業。

澳洲也意識到中國的資金在澳洲境內的影響,將會削弱其主權,因此在2018年通過《反外國干預法》,要求游說人士申報是否為其他國家服務,並大幅加重從事間諜活動的刑罰,其目的除了維護澳洲國內廠商之商業利益以外,更是防止其國家安全遭外國滲透。

林志潔強調,不僅是外資的介入,與國家核心競爭力至關重要之技術的流出,也威脅台灣的國家安全,而夾在美中兩強間戰略對抗與貿易戰升高之下的台灣,未來可能面臨「雙重風險」的困局。

我國政府與產業必須共同避免敏感高科技流入對岸,以讓美國政府與企業安心其移轉與投資台灣的高科技不會轉手流入對岸。

倘若我國在外資審查與監管制度上不做適時變革,對內將無法遏止中資企業透過併購台資企業來獲得敏感技術,對外亦將無法阻絕因台資企業西進所導致的技術外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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