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營利也不行?玩家以觀戰模式轉播Faker實況恐侵權

圖、文/ESR電競王

 

韓國隊伍 SKT T1 的選手 Faker 是目前《英雄聯盟》最具知名度的職業選手之一,在 2014 年 9 月,韓國電競協會 KeSPA 與 Azubu 的直播平台簽約,韓國 KeSPA 電競協會的《英雄聯盟》選手均會透過 Azubu 的實況平台獨家直播,Faker 也是在 Azubu 平台直播的一員。

由於 Faker 在歐美地區擁有極高的知名度,因此有歐美玩家自行透過用戶端觀戰 Faker,以觀戰模式在 Twitch 平台直播,並將實況台命名為"SpectateFaker"(觀戰 Faker)來吸引大批歐美觀眾,但也因此讓 Azubu 官方認為自己的權利受到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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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英雄聯盟》職業選手 Faker(圖/ESR電競王)

Azubu 官方告知 Twitch,表示 Azubu 擁有 Faker 的直播權,根據數位千禧年著作權法(DMCA),他們認為實況主 SpectateFaker 的行為已經侵犯到他們的智慧財產權。Twitch 隨後發信告知 SpectateFaker,表示將會刪除所有 SpectateFaker 的直播紀錄與精采畫面,也將禁止他實況 24 小時。

SpectateFaker 在國外社群網站 Reddit 公布這件事並表達不滿,也引起了社群與媒體的關注。他認為 Azubu 並沒有權力限制他直播的內容,因為他並非轉播 Azubu 的實況,而是使用自己的用戶端進行觀戰與同步直播,且擁有這個直播內容的單位是 Riot 官方不是 Azubu。同時表示自己的直播頻道並未與 Twitch 簽約,因此沒有任何廣告的收入,此頻道純粹以娛樂為主,並非以營利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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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玩家熱烈討論此事外,電競媒體人 Travis Gafford 在 2/20 特別錄製了一段影片,藉由這件事來討論電競與遊戲的直播權歸屬;外媒 The Daily Dot 也於 2/22 請律師以專業角度撰文說明此事。

▼Travis Gafford 說明 SpectateFaker 事件的重要性(影片/Youtube)

 

律師表示 Azubu 雖然擁有 Faker 的直播權,但他們並非擁有 Faker 所遊戲內容的智慧財產權,因為 Faker 所玩的遊戲內容是屬於 Riot 的,並非屬於 Faker 本人,也非 Azubu 官方所有。然而 SpectateFaker 在直播上使用"Faker"的名稱來推銷自己的實況台的確會引發一些爭議,畢竟 Azubu 直播平台主打 Faker 的實況後,Faker 這個名稱又被第三方拿去當作宣傳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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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 Riot 的創辦人 Marc Merrill 在(2/23)回應,針對使用觀察者模式來轉播他人遊戲內容而產生的爭議,由於牽扯到許多不同的電競相關組織,因此還需要更仔細的的協商與討論。隨後他又在個人推特公開反對 SpectateFaker 的行為,並自創新名詞"e-stalking"(線上跟蹤),認為沒經過本人同意而以觀戰模式實況,是一種線上跟蹤的行為,並且這個行為會偷取 Faker 原有的觀眾(Stealing from Faker)、傷害 Faker 的實況營利,因此他將以保護選手權益為主,並考慮更改規章,或是讓玩家選擇「是否願意被觀戰」。

Marc Merrill 的言論立刻引起大量正反兩極的評論,不少玩家贊同他保護選手實況權益的做法,然而許多玩家則認為 Riot 的立場反覆不定,因為觀戰模式是官方系統所提供,玩家觀戰他人並不需要經過本人同意。至於實況主 SpectateFaker 則在 Reddit 上表示,自己並無違反現階段《英雄聯盟》的任何規章,也冀望 Riot 能維持一致的立場。

▲Riot 創辦人 Marc Merrill 在個人推特回應此事 並自創新名詞 e-stalking(線上跟蹤) (圖/ESR電競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