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外媒報導,這些被告涉及在網路上販售大量仿冒商品,表面上看似為 TV Tokyo 授權產品,實際卻是低劣偽品,TV Tokyo 指出「這些行為造成消費者混淆、稀釋並玷污我方珍貴商標,對公司造成難以回復的損害。」法院判決中也規定,被告不得再從事任何形式的仿冒行為,相關網站將被查封移交給 TV Tokyo 或永久停用。由於仿冒行為常以多個假名進行,法院允許若同一人涉及多個帳號,僅需賠償一次 10 萬美元,以避免重複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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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是近期數起針對日本動漫侵權的重大勝訴之一。2024 年 4 月 VIZ Media 針對《RWBY》的商標與版權侵權提起訴訟,同樣在伊利諾州法院獲勝,131 名被告各被判賠 20 萬美元,總計高達 2,620 萬美元。同月《驚奇數位馬戲團》(The Amazing Digital Circus)製作方 Glitch Productions 亦對仿冒商品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