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特偵組一槍 女檢林秀濤:引用我的證詞卻曲解意思

我們想讓你知道…特偵組這下子該怎麼解釋?

▲未涉關說不請辭!曾勇夫:私人恩怨。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特偵組6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在網站發布新聞指法務部長曾勇夫、台灣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涉嫌關說案,將函送監察院審議、移付個案評鑑,關鍵人高檢署女檢察官林秀濤在立委柯建銘背信案無罪定讞後,未提出上訴,林秀濤表示,她不會說謊,但特偵組引用她的證詞,卻曲解她的意思。

特偵組上午召開記者會,代理發言人楊榮宗(右圖)指出,全案接獲檢舉,蒐證已久,認定曾勇夫、陳守煌涉嫌替立委關說。但是林秀濤的說詞,是將特偵組重重打了一槍;證人女檢察官陳正芬也說,特偵組誤會,曲解她的意思。

特偵組指曾勇夫、陳守煌涉嫌接受立法院長王金平關說,違法指示高檢署檢察官林秀濤就柯建銘背信案不要上訴,致柯建銘無罪定讞。特偵組認為曾勇夫涉嫌接受關說,將函送監察院審議,陳守煌涉嫌「建議」檢察官勿提上訴,違反法官法情節重大,將移付個案評鑑,全案無刑責,予以簽結。

其中,特偵組引用林秀濤的證詞指出,當時陳守煌(右圖)暗示她不要上訴,特偵組訊問她「檢察長如果沒有這樣的指示,妳是否可能會上訴?」她回答,「是,我會上訴,即使我知道他上訴三審可能會判無罪,我還是會上訴,以杜悠悠之口」;她還說「檢察長有提到預算的壓力,所以依照柯委員意思來做」。

特偵組表示,林秀濤的女同事陳正芬證稱,林秀濤回到辦公室後,有說,「真好,不用寫上訴書」。

不過,林秀濤今天看過特偵組新聞稿後表示,「當時檢察長(指陳守煌)曾在閒話家常時,指立法院有在討論這個案子,是否上訴,你依法處理」,並沒叫她一定要上訴或是不上訴。

►涉背信,柯建銘找立法院長王金平幫忙和陳守煌討論。

林秀濤說,當時檢視這起案件,有無違背法令的情事,發現並沒有,所以決定不上訴,「這個案子就像我處理的千千萬萬個案子,不會因為當事人身分特殊而改變」。

林秀濤表示,「身為一個檢察官,應該要有擔當,不要為了杜悠悠之口,為了上訴而上訴。」當時她在應訊時,也有提到這個事情,但「他們(指特偵組)卻曲解我的意思」。

特偵組在「證據資料」中指出:

一、證人即台高檢署檢察官林秀濤具結之證詞
(一)「我收受判決那天的時候,應該在收受判決前一、兩天,我的檢察長打電話到我辦公室來,是陳○○檢察官接的,他說檢察長有事情找我,我到他辦公室,當時沒有其他人在場聽到。他告訴我說,是柯建銘找他,我即將收到一個判決,柯建銘認為最好不要上訴,他認為這個案子不會多大,多嚴重,我當時回答檢察長說,我要看過判決才能決定,因為我不知道判決是什麼樣的。」
(二)「檢察長是建議我不要上訴。」
(三)「(問:是否因為檢察長指示不要上訴,所以閱卷的 部分你省略了?)是,但是我還是有看過判決。‧‧‧。 但是我確實沒有很仔細的每個字去看。」
(四)「(問:檢察長如果沒有這樣的指示,你是否可能會上訴?)是,我會上訴,即使我知道他上訴審可能 會判無罪,我還是會上訴,以杜悠悠之口。‧‧‧。」
(五)「檢察長有提到預算的壓力,所以依照柯委員意思 來做。」

二、證人即臺高檢署檢察官陳○○(陳正芬)具結之證詞
(一)「我記得林秀濤檢察官好像收受這個判決時,陳守煌檢察長有找過她,但是當時我沒有在場,我不知道檢察長怎麼說,我只記得林秀濤檢察官回來時說『真好,不用寫上訴書』,我只跟她說要不要上訴,我們還是要調卷回來看判決是否可以說服。」
(二)「(問:林秀濤檢察官有無講或暗示檢察長要本件不要上訴?)我不清楚。如果按照林秀濤說『真好, 不用寫上訴書』意思應該是這樣,但是究竟是她本來就不想上訴,還是因檢察長要她不要上訴,所以才不上訴,我不知道。」

綜據林秀濤、陳○○檢察官之證詞,林秀濤檢察官於經陳守煌檢察長指示其不要上訴後,即已向陳○○檢察官表示「真好,不用寫上訴書」等語,且自承其後並未調卷審閱是否有上訴理由,仔細研究更一審無罪判決內容及「(檢察長如果沒有這樣的指示, 你是否可能會上訴?)是,我會上訴,即使我知道他上訴審可能會判無罪,我還是會上訴以杜悠悠之口。」等情不諱,足認林秀濤檢察官應係於未收受判決之前即受陳守煌檢察長之不當指示,始決定不 予以上訴,應屬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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